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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肿瘤医院关于开展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12-12-03 浏览:4651次 来源:湖北省肿瘤医院

鄂肿党字〔2011〕22号

省肿瘤医院关于开展2011-2015年

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各科室:

    为切实保障我院“十二五”规划、构建和谐医院,在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开展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医院全体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执业水平,为医院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卫生部《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省肿瘤医院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卫生工作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目标要求,以提高医院法治建设能力和全体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医院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医院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六法”(懂法、普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医院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医院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暨卫生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性,不断扩大卫生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任务。

    1、深入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在医院形成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使党的领导理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之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

    2、围绕卫生重点工作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医疗服务、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预防和卫生监督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围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医院各科室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科室、进支部”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和服务对象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4、围绕法制建设、依法治理,普治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湖北建设纲要》,通过完善依法行政、依法行医体制和机制,健全各项制度,围绕医院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深入开展医院法治创建及专项治理活动,使医院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三、对象和要求 

    (一)教育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院职工以及服务对象,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二)学习内容

    1、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宪法与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如《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与非诉讼法》及卫生法律法规,逐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如《行政强制法》、《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献血法》、《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

    (三)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在院党委的统一安排下,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

    2、各科室按照医院政治学习时间的要求,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下午认真组织本科室的全体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由医院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定期考核。

    3、通过学习要使全体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严格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确履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职责,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四、步骤与方法

    (一)实施步骤

    法制建设暨“六五”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宣传准备阶段: 

    2011年是我院“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在总结“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六五”普法实施计划,报省卫生厅备案。

    2、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医院按照“六五”普法实施计划的要求,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医院先进行内部考核验收,将自查情况报省卫生厅,然后由卫生厅组织考评验收工作。

    (二)方法

    1、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推进依法治院。结合医院改革的实际情况,围绕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出台的新的法律法规,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按需开展法规培训,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和提升普法效果,带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2、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为指导,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充分利用卫生系统以外的资源,邀请法制专家以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肿瘤院讯》、医院网站、橱窗、科室板报建设成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仁崇   党委书记

               魏少忠   院  长

    副组长:张克亮   副院长

                 赵桂林   纪检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熊   静  谢保国  李明生  王小明  童少俊   

              刘玉林  夏桂兰  肖  燕  王  忠  罗俊华

              方传政  陈晓燕  姜文珍  钟  杨  杨  萌

              倪小松  李广灿  叶  召  贺  文  文青山

              李红霞  徐海洋  熊世禄  夏晓勤  马  彪

              原   俊  胡少南  于  丁  余伟江  臧爱华

              甘   宁  皮正超  王兆华  郭友全  周晓艺

              胡德胜  陈卫东  余  鸣  黄建国  夏和顺

              雷旦生  李才华  陈清波  杨晓蓉  邱大胜

              李洪讯  杨  帆  翁高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办,熊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职责和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普法领导小组每年要按照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医院要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完善责任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建设深入开展。

    3、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抓好这项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养,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